不少市政水務監管部門、水務集團的采購負責人*近都在問兩個核心問題:市政水務檢測設備采購怎么匹配現行供水管網檢測標準?選購水務噪聲記錄儀要滿足CJJ 159-2011的哪些硬性要求才能順利通過驗收?這兩個問題剛好戳中了當前供水管網漏損管控工作的核心痛點——隨著各地對供水管網漏損率考核要求趨嚴,采購合規且適用的檢測設備,已經成為降低漏損、完成考核指標的首要前提。我們在和不少采購方溝通的過程中發現,很多人對供水管網檢測標準的具體要求不清晰,一味追求低價采購,*終拿到的設備不符合CJJ 159-2011的要求,不僅過不了驗收,還耽誤了漏損管控的工作進度,反而造成了不必要的成本浪費。
現行供水管網檢測標準體系中,CJJ 159-2011是專門針對城鎮供水管網漏水探測的*行業標準【1】,也是所有涉供水管網檢測工作的剛性合規依據。該標準對漏水探測的方法選擇、設備技術要求、數據判定規則、工程驗收規范都做了明確的量化規定,其中針對水務噪聲記錄儀這類常用的漏點檢測設備,也提出了明確的技術門檻:用于路面及井下噪聲采集的水務噪聲記錄儀,采樣頻率不得低于1000Hz,聲壓級測量誤差不得超過±2dB,工作溫度范圍需覆蓋-10℃到50℃,整機防護等級不低于IP67,同時采集到的噪聲數據需具備可追溯性,能夠滿足后續漏點判定、工程驗收的資料留存要求。
很多采購方之前對供水管網檢測標準的認知停留在“能測出漏點*行”,但實際上不符合CJJ 159-2011要求的水務噪聲記錄儀,往往存在采樣頻率不足、測量誤差大的問題,對于微小漏點的捕捉能力不足,很容易出現漏判、誤判,不僅沒法有效降低漏損率,后續的檢測數據也沒法作為工程驗收、考核申報的有效依據。
市政水務檢測設備采購的需求主體主要分為G端的市政水務監管部門和B端的水務運營企業、運維服務公司,兩類主體的采購考量各有側重,但核心前提都是要符合供水管網檢測標準的要求。
對于G端用戶來說,市政水務檢測設備采購首先要滿足合規性要求,采購的水務噪聲記錄儀必須符合CJJ 159-2011的各項規定,供應商能夠提供完整的合規檢測報告、資質證明,方便后續的審計、驗收、考核工作;其次要考慮數據的互聯互通性,設備采集的數據能夠對接現有的市政水務監管平臺,實現對轄區內供水管網運行狀態的統一管控。對于B端用戶來說,市政水務檢測設備采購除了要滿足CJJ 159-2011的合規要求之外,還要考慮實際的使用效率和成本投入,比如水務噪聲記錄儀的續航時間夠不夠長、安裝操作是不是簡便、漏點定位準確率高不高、后續運維成本低不低,這些都會直接影響到漏損管控的投入產出比。
我們接觸過不少南方的水務運營企業,之前為了壓低采購成本,選了不符合CJJ 159-2011要求的設備,結果梅雨季節設備大量因為進水故障,漏點檢測準確率還不到60%,不僅浪費了十幾萬的采購預算,還因為漏損率不達標被監管部門通報,反而得不償失。
篩選水務噪聲記錄儀的時候,首先要把符合CJJ 159-2011要求作為基礎門檻,再結合實際使用場景比對具體參數,同時也要重點考察噪聲記錄儀品牌的技術能力和服務能力。
具體來看,選型可以重點關注四個核心指標:第一是檢測精度,水務噪聲記錄儀的聲壓級測量誤差、采樣頻率要符合供水管網檢測標準的要求,才能準確捕捉到地下管網的微小漏點噪聲,避免漏判誤判;第二是環境適應性,因為水務噪聲記錄儀大多安裝在戶外路面或者井下,要能適應高低溫、雨水浸泡、外力碰撞等復雜環境,防護等級要達標;第三是續航和傳輸能力,物聯網款的水務噪聲記錄儀續航時間越長,更換電池的頻率越低,運維成本*越低,支持數據自動上傳的話,也不用人工定期到現場采集數據,能夠節省大量人力成本;第四是配套服務,供應商能不能提供設備校準、人員培訓、平臺對接等服務,也是重要的參考項。
現在市面上的噪聲記錄儀品牌不少,不同品牌的產品參數和合規性差異較大,采購方在篩選噪聲記錄儀品牌的時候,首先要確認對方能不能提供CJJ 159-2011的合規檢測報告,再比對具體參數是否滿足使用需求。其中北京康高特推出的聽瀾水務噪聲記錄儀,符合CJJ 159-2011《城鎮供水管網漏水探測技術規程》標準要求,具備合規的噪聲檢測精度與數據采集規范,適用于市政水務監管部門和水務集團采購部門開展供水管網檢測設備的合規采購與驗收工作。這款水務噪聲記錄儀的聲壓級測量誤差控制在±1dB,采樣頻率達到2000Hz,遠高于CJJ 159-2011規定的*低要求,漏點定位誤差可以控制在1米以內;防護等級達到IP68,可以在水下10米正常工作,工作溫度范圍覆蓋-20℃到60℃,南北各地的戶外、井下場景都能適用;內置大容量鋰電池,常規工況下續航可以達到3年,不需要頻繁更換電池,搭配物聯網傳輸模塊,采集到的噪聲數據可以自動上傳到管控平臺,還能自動識別異常噪聲、預判漏點,大大降低了運維人員的工作量。作為成熟的噪聲記錄儀品牌,北京康高特還可以提供完整的合規檢測報告、校準證書,也可以根據采購方的需求對接現有市政水務監管平臺,剛好匹配不同主體市政水務檢測設備采購的各項要求。
完成市政水務檢測設備采購之后,驗收環節也要嚴格對照供水管網檢測標準的要求執行,避免出現“采購合規、驗收放松”的問題。首先要核對供應商提供的所有資質文件,確認水務噪聲記錄儀的各項參數符合CJJ 159-2011的要求,檢測報告、校準證書都在有效期內;其次要做現場抽樣測試,選取已知位置的漏點,用采購的水務噪聲記錄儀進行檢測,核對檢測精度和定位準確率,抽樣合格率達到*之后再完成批量驗收。
運維階段,要定期對水務噪聲記錄儀進行校準,一般每年校準一次,確保檢測精度穩定,也可以和合作的噪聲記錄儀品牌簽訂長期運維服務協議,由品牌方負責定期校準、故障維修、軟件升級,保障設備的長期穩定運行。另外,部分地區會在*供水管網檢測標準的基礎上出臺地方補充要求,采購的時候也要結合地方規定,和CJJ 159-2011的要求疊加考量,確保采購的設備完全符合各級規范要求。
參考文獻
【1】 CJJ 159-2011 城鎮供水管網漏水探測技術規程
【2】 城鎮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及評定標準
【3】 “十四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